- 程雁雷;隋世锋;
权益保障是我国教师立法的基本理念,此次《教师法》修订仍需贯彻和继承。科学定位教师的法律身份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前提。基于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不同特征以及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实践诉求,中小学教师宜定位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高校教师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宜通过法律予以规定。教师权利义务是教师法律身份的外在表现,相关内容的修订须依据教师的不同法律身份。教师教育惩戒是中小学教师基于专业身份实施的事实行为,本质上属于教师专业自主权,《教师法》应予以确认和规范。围绕教师权益保障,还需从法律规范协调统一、增加程序性规范以及纠正硬法规范软法化等技术层面提高修订的科学性,增强《教师法》的可操作性。
2024年01期 No.255 28-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5K] - 申素平;余若凡;
1993年《教师法》颁布至今未有实质性的修改。将1993年《教师法》置于历史语境中加以考察,有助于形成对1993年《教师法》,尤其是其中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条文更深层次和更系统的理解。1986年至1993年,历时八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审议《教师法》方得到通过。在立法进程中,1993年《教师法》中的教师待遇条款始终是立法者审议的重点。1993年《教师法》的出台,旨在回应保障教师各项待遇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两项核心关切。因此,它不仅是一部“教师权益保障法”,而且是一部“教师队伍建设法”。该法在结构体例上围绕“教师队伍建设”这一宏观命题谋篇布局,具有“宏观调控”特征。1993年《教师法》的立法进程、核心关切与自我定位对于《教师法》修改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01期 No.255 38-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4K] - 姚金菊;
1993年《教师法》是首部以专章形式规定教师法律责任的教育法律。该部法律在具体内容、逻辑安排和体系衔接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均对法律责任章有所修订。《教师法》修订应借鉴《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公务员类立法和《医师法》《律师法》等职业类立法相关规定,细化教师法律责任,推动《教师法》有效实施,以“强师”助推“教育强国”建设。
2024年01期 No.255 45-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4K]